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
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2021年1月24日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公告【2021】第2号《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于2021年1月24日由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2021年1月24日目 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生态规划第三章 生态安全第四章 生态...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