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急服务保障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关于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及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建设项目环评应急保障和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藏环办〔2020〕3号)文件精神,做好我区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服务保障工作,引导企业有序复工复产。1.主动服务,积极推进重大项目落地。疫情防控期间,对国家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地委、行署认定急需的医疗卫...
发布日期:2020年04月02日